首页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 一、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 一、 一、 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