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第十四条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预算监管,对监管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处理。 引用法条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