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条

第十条 专项资金分配可以采取因素法、项目法、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等方式。

采取因素法分配的,主要依据专项资金有关预算额度、被支持对象有关工作基础、目标设定及完成情况等因素测算分配资金。

采取项目法分配的,一般由财政部、有关中央主管部门发布申报通知,由有关中央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专家评审或公开招标等工作,并依据评审或招标结果,经公示后确定拟支持对象。

采取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分配的,资金分配方法依据专项资金有关支持政策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