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一章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扩大就业,以及改善服务环境等… 第三条 专项资金按照因素法分配,地方根据中央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按照有关要求安排使用。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并向中西部地区倾斜,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加强对社会资金的引导,扩… 第六条 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管理。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