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1年) 四、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十)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1年) (十) 四、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十) 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 目录 (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