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2019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一、 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一、 货物类 二、 工程类 三、 服务类 注:① 表中“适用范围”栏中未注明的,均适用于所有中央预算单位。 ② 表中所列项目不包括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 二、 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三、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四、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