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预算单位2009—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08年) 三、

三、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达到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项目、6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