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审批直接投资项目时,一般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特别重大的项目实行专家评议制度。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