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章 项目决策 第八条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 第八条 第二章 项目决策 第八条 适宜编制规划的领域,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央有关部门应当编制专项规划。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的专项规划,是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