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应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难事、急事的原则要求,主要投向《政府投资条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领域的经营性项目,并积极引导和带动社会投资。 引用法条 政府投资条例第三条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