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章 项目决策 第十七条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七条 第二章 项目决策 第十七条 项目建议书内容和深度应当达到规定要求,并阐述申请以资本金注入方式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理由和依据,提出政府出资人代表和项目法人的初步建议。拟新组建项目法人的,应当提出项目法人的初步组建方案。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