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项目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要求,通过投资在线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及时如实报送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的下列实施情况,并附具必要的佐证材料:

项目实际开竣工时间;

项目资金到位、支付和投资完成情况;

项目工程形象进度;

存在的问题。

暂不具备条件的涉密项目,使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离线软件或其他适当方式填报,并通过涉密介质进行数据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