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金庫條例(1950年) 第三条 中央金庫條例(1950年) 第三条 第三条 :各级金库均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理,金库主任由各级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兼任。尚未设置人民银行之地区,得单独设立金库,归上级人民银行及上级金库统一领导。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