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金庫條例(1950年) 第十条 中央金庫條例(1950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各级金库须将收支实况,按照规定之种类、期限、格式报告各该上级金库,总金库须按期将各级金库收支实况报告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