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2017年) 第九条
第九条 不同形式组织的专家咨询活动适用专家咨询费标准如下:
半天
不超过两天(含两天)
超过两天
会议
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所规定标准的60%执行。
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一天、第二天: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天及以后: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所规定标准的50%执行。
现场访谈或者勘察
按照上述以会议形式组织的专家咨询费相关标准执行。
通讯
按次计算,每次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所规定标准的20%-50%执行。
半天
不超过两天(含两天)
超过两天
会议
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所规定标准的60%执行。
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一天、第二天: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天及以后: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所规定标准的50%执行。
现场访谈或者勘察
按照上述以会议形式组织的专家咨询费相关标准执行。
通讯
按次计算,每次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所规定标准的20%-5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