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各地财政(务)部门应加强与水利、农业、林业及有关涉农部门(或单位,下同)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以优势主导产业发展规划为平台,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积极整合相关支农资金,统筹用于支持优势主导产业发展。同时,积极推进机制创新,引导社会各方面增加优势主导产业发展投入。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