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章 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章 第二章 前期工作 第六条 水土保持工程前期工作一般分为实施规划和实施方案(初步设计)两个阶段。 第七条 水利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及相关专项规划,组织制定实施规划。 第八条 实施方案(初步设计)依据实施规划和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按小流域或片区编制。淤地坝(含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按单坝编制。 第九条 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具体审批权限和程序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第五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