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2011年) 第五条

第五条 省级管理工作绩效评价指标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监督管理、项目绩效、信息宣传五个方面的10项指标。

组织管理。

制度建设。省级财政、林业主管部门制定本地区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制度、档案管理规定情况。

成果储备。省级推广项目科技成果储备库的建设和管理情况。

项目管理。省级林业主管部门遴选项目、签订合同书、督导项目实施、组织项目验收、上报相关材料情况。

资金管理。

资金拨付进度。省级财政部门将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按期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的进度情况。

资金执行进度。同一考评年度中,本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所有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的资金支出进度情况。

资金使用规范性。省级财政部门资金专账管理和支出符合财务规定情况。

监督管理。

项目监督。省级财政、林业主管部门开展项目检查、督导、调研情况。

项目绩效。

评价制度和工作。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绩效评价办法、及时组织评价并上报有关文件材料情况。

绩效评价结果。本省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的结果。

信息宣传。

信息报送与宣传报道。省级财政、林业主管部门项目实施进展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