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按照直达资金管理。省级财政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共同制定本地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分配方案。
省级财政部门应于规定时限内将资金分配方案报财政部备案后正式分解下达,并将资金分配结果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经备案后的分配方案,在执行过程中有调整的,需按程序重新备案。
省级财政部门应于规定时限内将资金分配方案报财政部备案后正式分解下达,并将资金分配结果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经备案后的分配方案,在执行过程中有调整的,需按程序重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