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县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资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比例或竣工验收后一次性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全部资金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
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资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比例或竣工验收后一次性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全部资金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