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七章 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七章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评价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绩效评价制度,并探索将其与完善农业保险政策、评选保险经办机构等有机结合。 第四十条 财政部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对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价,作为研究完善政策的参考依… 第四十一条 禁止以下列方式骗取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 第四十二条 对于地方财政部门、经办机构以任何方式骗取保险费补贴资金的,财政部及专员办将责令其改正并追回相应保险费补贴资金,视情况暂停其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格等,专员…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