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省级财政部门应掌握保费补贴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时安排资金支付保费补贴。对中央财政应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缺口,省级财政部门及有关中央单位可在次年向财政部报送资金结算申请时一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