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第三条 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第三条 第三条 专项资金按照统筹规划、科学立项、统一分配、分级管理、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进行分配和管理。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