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三章 申报与审批 第十条 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十条 第三章 申报与审批 第十条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文化、广电、体育、新闻出版等相关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相关主管部门)及时做好有关数据收集整理工作,填写上年度《×××省(区、市)农村文化事业建设情况表》(详见附表),连同专项资金申请报告于每年4月30日前以财政厅(局)文件形式报财政部。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