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计划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 第二条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计划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资产配置计划,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根据职能履行和事业发展需要,对保障公务活动所需的资产配置事项作出的年度安排,包括通用资产配置计划和专用资产配置计划。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