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五章 资产处置平台 第三十一条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资产处置平台 第三十一条 各部门经批准变卖或报废的资产,应当通过资产处置平台实行进场交易或统一回收处理。 对于计算机硬盘、复印机信息储存部件等信息存储载体的资产报废,应当符合安全保密的有关要求,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三十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