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二章 资产自用 第十六条 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资产自用 第十六条 中央级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保护,并结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