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2013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文交所应当在确定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条款主要包括:

产权交易双方的名称与住所;

转让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

产权转让的方式;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继续聘用安置事宜;

转让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

转让价格、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产权交割事项;

合同的生效条件;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