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2013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文交所应当在确定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条款主要包括:
产权交易双方的名称与住所;
转让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
产权转让的方式;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继续聘用安置事宜;
转让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
转让价格、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产权交割事项;
合同的生效条件;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产权交易双方的名称与住所;
转让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
产权转让的方式;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继续聘用安置事宜;
转让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
转让价格、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产权交割事项;
合同的生效条件;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