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2019年) 第一条 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2019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引导地方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地区所在地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中央财政设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以下称转移支付)。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