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年) (三)

(三) 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要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在公务员录用中,要注重测试应试人员掌握法律知识的水平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继续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