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对预算支出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