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实施方案(2013年) 二、 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实施方案(2013年) 二、 二、 时间安排和结对关系 (一) 时间安排。对口支援工作期限初步确定为2013年至2020年,2020年以后根据实施情况另行研究。 (二) 支援单位。发展改革委、中央组织部牵头,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 (三) 受援地。江西省赣州市所辖18个县(市、区),以及参照执行对口支援政策的吉安市吉州区、青原区、吉安县、吉水县、新干县、永丰县、泰和县、万安县和抚州市黎川县、南丰县… (四) 结对原则。对赣州市18个县(市、区)原则上各安排两个支援单位进行对口支援。对吉安市、抚州市的13个特殊困难县(区)各安排一个支援单位进行对口支援。在具体对口支援… (五) 结对安排。发展改革委、中央组织部为对口支援工作牵头部门,负责对口支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指导,并结合自身职能全面开展对口支援工作,不再安排具体对口支援关系。其他… (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