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实施方案(2013年) (二)

(二) 加强业务指导与支持。各支援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紧紧围绕受援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业务指导,在政策实施、项目安排、资金投入、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帮助受援地加快振兴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