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2013年)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十四条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