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2013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培训费是指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

住宿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伙食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培训场地费是指用于培训的会议室或教室租金。

讲课费是指聘请师资授课所支付的必要报酬。

培训资料费是指培训期间必要的资料及办公用品费。

交通费是指用于接送以及统一组织的与培训有关的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其他费用是指现场教学费、文体活动费、医药费以及授课教师交通、食宿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