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制定本单位会议费管理的实施细则;
负责单位年度会议计划编制和三类、四类会议的审批管理;
负责安排会议预算并按规定管理、使用会议费,做好相应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对内部会议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
按规定报送会议年度报告,加强对本单位会议费使用的内控管理。
负责制定本单位会议费管理的实施细则;
负责单位年度会议计划编制和三类、四类会议的审批管理;
负责安排会议预算并按规定管理、使用会议费,做好相应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对内部会议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
按规定报送会议年度报告,加强对本单位会议费使用的内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