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四章 绩效考评 第十六条 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十六条 第四章 绩效考评 第十六条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在每年2月底前联合上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绩效考评情况以及中央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第十五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