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三章 资金使用管理 第十三条 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资金使用管理 第十三条 各地不得在中央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地方财政可根据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工作情况,安排必要的管理工作经费。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