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2007年) 第九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条 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五十条 第九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条 承储单位对商务部、财政部及专员办、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操作单位的监督检查,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