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2021年)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十条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储备运营机构及承储企业对国家有关部门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核查,应当予以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干涉国家有关部门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核查。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