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2008年) 第五章 轮换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2008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轮换管理 第二十五条 操作单位根据储备糖储存时间、质量状况及当年食糖供求预测情况,于当前榨季结束前1个月提出下个榨季轮换建议,报送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