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2008年)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十条 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2008年) 第十条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十条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应支持和配合储备糖管理工作,按有关要求择优推荐地方承储单位,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落实储备糖计划,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