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2016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安排中央储备粮的贷款利息、管理费用等财政补贴,并保证及时、足额拨付;负责对中央储备粮有关财务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