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2016年) 第三章 中央储备粮的储存 第三十六条 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2016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三章 中央储备粮的储存 第三十六条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应当定期统计、分析中央储备粮的储存管理情况,并将统计、分析情况报送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