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三章 轮换、收储、动用管理 第十二条 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轮换、收储、动用管理 第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启动中央储备棉收储: 国内棉花持续显著供大于需,或棉花价格大幅快速下跌; 中央储备棉库存明显低于储备规模; 国务院认为需要收储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