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棉仓储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七条
第七条 中储粮集团公司和承储企业负责中央储备棉的日常管理,健全企业内控制度和运行机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中央储备棉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
中储粮集团公司应当监督直属企业与代储企业、出租企业签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直属企业应当指导代储企业中央储备棉仓储管理业务,督促其做好中央储备棉仓储保管工作。租赁库点视同直属企业管理。
中储粮集团公司应当监督直属企业与代储企业、出租企业签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直属企业应当指导代储企业中央储备棉仓储管理业务,督促其做好中央储备棉仓储保管工作。租赁库点视同直属企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