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储备棉仓储管理办法(2023年)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中央储备棉仓储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十四条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国家局及其垂直管理局对中储粮集团公司和承储企业中央储备棉仓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管本办法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并督促整改。 第六章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