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棉仓储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中储粮集团公司统一设计和制作中央储备棉标识标牌样式。承储企业应当在承储库房门、外墙等醒目位置涂刷或悬挂标识标牌,库号在储存周期内不得变动。

中央储备棉的标识为“ZCM”。库房不储存中央储备棉时,标识标牌由中储粮集团公司安排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