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2018年) 第六章 责任追究工作职责 第四十六条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2018年) 第四十六条 第六章 责任追究工作职责 第四十六条 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原则上按照国有资本出资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开展责任追究工作。 第六章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