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工作指引(2010年) 第七条

第七条 核准会议上,企业应当组织中介机构汇报核准项目的以下相关工作情况:

企业基本情况及相关工作。

企业基本情况概述;

近三年主要经营及财务状况;

涉及项目经济行为基本情况;

被评估企业改制重组前后的股权架构及产权变动情况;

各中介机构工作进展总体情况;

后续工作及时间安排。

资产评估工作情况。

资产评估的组织,包括项目组织结构、基本工作程序、人员安排、时间进度等;

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资产权属瑕疵,重要资产的运行或使用情况及盘点盈亏情况;

评估要素介绍,包括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和对象,重大、特殊资产评估方法,主要评估参数的选取;

评估基准日后评估范围内重大资产变动和重组情况;

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的引用情况;

矿业权评估结果的引用情况;

境外估值机构与资产评估机构就同类评估对象估值差异分析;

其他中介机构工作成果的引用情况;

评估机构对评估报告的内部质量控制情况;

评估结论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评估报告体例。

土地估价工作情况。

估价工作总协调情况和合作评估机构的介绍;

评估项目涉及的执业土地估价师名单;

评估项目涉及的土地权属状况;

土地估价技术方案和评估基本过程描述;

评估项目涉及的土地、房屋的房地匹配说明及附表;

完善土地权属的预计费用支出情况;

土地资产处置审批与土地估价报告备案情况。

涉及矿产资源的,应当汇报矿业权评估情况。

评估项目涉及的矿业权评估师名单;

矿业权人、矿业权评估对象的主要情况;

矿业权价款处置及本次评估的处理情况;

评估项目涉及的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和评审备案情况;

评估技术方案和评估基本过程描述;

评估项目涉及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投资参数与资产评估、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对接情况;

完善矿业权权属的预计费用支出情况。

审计工作情况。

审计工作的组织,包括项目组织结构、基本工作程序、人员安排、时间进度等;

所审计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对于特殊的编制基础或有模拟的企业架构,应当重点予以介绍;

对所审计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包括重要重组行为及其会计处理等,说明事项及其影响金额;

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说明;

对于拟境外上市的公司或境外上市公司实施收购的核准项目,需说明所审计报表与境外报表之间净利润与净资产的主要差异项目及金额;

审计结论。

律师工作情况。

相关经济行为的合法性情况;

房产、土地、矿产资源等资产权属文件办理情况及其合规性,存在瑕疵的处理方法及其合规性承诺;

尽职调查情况。

聘请财务顾问的,应当汇报的情况。

企业经济行为总体方案及要点;

企业经济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总体时间安排及进度;

各中介机构工作协调情况及存在问题;

对资本市场趋势变化分析;

定价底线是否高于评估值。

其他需汇报的情况。